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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2 05:53:59 网络整理 阅读:192 评论:0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永琪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共计330万张(33万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4.7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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