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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非法集资案:最高年化收益36% 涉案近2亿(4)

2018-06-13 18:44:36 网络整理 阅读:57 评论:0

看完这些内容后,熟悉财经政策的王老先生发现,按照当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而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同时,,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只能出自这些投资人,不能向社会募集、吸收资金。那么现在让他们这些老人投资明显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有些疑惑的王老先生遂怀疑对方非法吸收社会存款,就立即向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构成非法吸存罪,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认为,西安久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陕西长治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协和医学..学院、久安老年公寓,以“投资煤矿经营”等名目,以大比例返现和高额利息为诱饵,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李某乡、李某系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冯某强、杨某红、王某锋、张某峰、强某、吕某清、刘某、朱某、郭某民、康某、刘某勤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分别以集资人员的身份,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并承诺大比例返现和支付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因案情重大、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6月12日的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预计庭审持续两天时间,案件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层出不穷,在e租宝集资诈骗案、钱宝网集资骗局、善林金融的非法吸存等案件中,一些投资者损失惨重。非法集资常见手段包括但不局限于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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