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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通报人身险典型问题:华夏人寿等产品宣传“货不对版”(2)

2019-02-19 16:29:38 网络整理 阅读:187 评论:0

第三,条款设计表述不利于消费者理解。

一是条款中对消费者利益可能受损的表述过于分散,不利于消费者充分了解知悉。

二是条款中存在较多法律法规的原文引用,文字冗长,消费者不愿看、看不懂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产品备案问题多

部分开发报备不合理,费率厘定不科学

此外,银保监在部分公司的人身险产品备案中也发现不少典型问题。

首先是产品开发报备不合规、不合理。

一是将审批类产品作为备案产品报送。如阳光人寿报送备案的某养老年金险保险(万能型)最低保证利率为3.5%,突破备案产品监管规定上限。

二是责任设计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如海保人寿某定期寿险产品包含意外伤残可选责任。

三是个别产品存在设计雷同或不具备保险属性。如工银安盛、瑞泰人寿等公司报备的部分产品严重同质化;光大永明某年金险产品既无保障功能也无储蓄功能;国富人寿某医疗保险产品设计为账户管理式,无风险保额。四是报备材料内容不齐全。

其次,产品条款设计不合规、不公平。

一是条款表述不规范。如部分公司产品条款中受益人表述为“除另有约定外,第一受益人为贷款发放机构”。

二是条款表述前后不一。如华贵人寿某款定期寿险产品条款首页举例中,两位被保险人同时出险的赔付情况与条款保险责任描述不一致。

银保监通报人身险典型问题:华夏人寿等产品宣传“货不对版”(2)

2017年,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开业仪式

三是理赔材料要求不合理。如部分公司产品条款中保险金给付需提供有效生存证明,但未对有效生存证明的具体形式做出解释。

费率厘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

一是个别产品存在较大利率风险。如前海人寿某分红两全保险产品,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率假设为7%,存在较大利率风险隐患。

二是个别产品存在“长险短做”风险。如泰康人寿某终身寿险产品前5年退保率假设超过60%。

红星新闻记者 田园

编辑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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