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定额调整”,就是针对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都按照统一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北京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规定,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也就是说,这个定额调整,只要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就都可以享受。
二、“多管齐下”之挂钩调整
所谓“挂钩调整”,就是要瞄准、关联某个或某几个指标来增加基本养老金。
北京市瞄准的指标有两个,一个是缴费年限,另一个是养老金水平。
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1.满10年及以上,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2.不满10年(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第一档,5270元及以上,调整标准是40元/月,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5320(5270+50)元的,补足到5320元
第二档,3770元(含)~5270元以下,调整标准是50元/月,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3830(3770+60)元,补足到3830元。
第三档,3770元以下,调整标准是60元/月
为什么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还要再设置一个补足标准呢?
因为实际上存在少数退休人员按照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以后,所领取的养老金可能还低于下一档的养老金水平。这样当然是不公平的,所以,必须要补足。
举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