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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新增“中症保障”概念 遭市场吐槽“又是噱头”

2018-07-30 03:07:04 网络整理 阅读:166 评论:0

重疾险新增“中症保障”概念 遭市场吐槽“又是噱头”

最想要的“抵御通胀”功能什么时候才来?

作为重大疾病经济补偿的主要保障产品,重疾险在人身保障方案中一直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继“增加重疾种类”与“轻/重症多次赔付”等一些消费者已经耳熟能详的概念后,近期,有险企又在重疾产品型态中加入“中症保障”概念,似乎要把重疾险打造成“无所不包”的全能产品。但实际上,“中症保障”这种所谓的新概念,只是“新瓶重装老酒”而已。

有消费者抱怨,重疾险这些年推出各种噱头大过实际的赔付概念,除了让消费者更加眼花缭乱之外,并没有什么实际上的用处,倒是市场对长期产品“能抵御通胀”的呼声与需求,却迟迟未能满足。

新快报记者 余世鹏

从“病种增加”到“多倍赔付”

据保险人士介绍,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产品,其主要作用是给予罹患重疾的被保险人一笔固定保障金,以抵御个人治疗与收入损失等经济风险。重疾险一直是人身保障产品中的主要产品,也在人身保险配置中处于基石地位。

监管也对重疾险的保障病种有着明确规定。根据2007年8月1日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要求,重疾险要涵盖到发病率居前的25种病症,其中又以前6种重疾为常见病症,分别为恶性肿瘤(即是“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业内人士表示,这6种疾病可占到险企理赔的80%以上。如果扩展到上述监管要求的25种,则可占到重疾理赔的90%以上。

就纯粹大病保障而言,重疾险的初始形态已基本可以满足。但近年来,随着监管呼吁“保险姓保”,同时对中短期理财型产品大力压缩,险企则打着“创新”旗帜对重疾险进行多轮结构与功能改善。

最初,重疾险的“创新”路子是简单地增加重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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