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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辅华评《首届国会》︱“吵”出来的政府、“让”出来的宪法(5)

2018-11-14 13:30:04 网络整理 阅读:108 评论:0

博德维奇着力呈现首届国会议员之间的冲突与分歧是有深意的,意在彰显冲突背后的妥协精神。compromise一词在《韦氏新世界大学词典》( Webster’s New World College Dictionary)中的含义是“相互争论、互有分歧的两个及以上的团体或个人,为达成协议,各自放弃部分要求,做出让步”。中文里“妥协”一词有三个意思。第一个意思是“恰当,合适”,词性为形容词,《老残游记》第八回讲道:“桌椅几案,布置极为妥协。”第二个意思是“停当;完毕”,词性是副词,《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讲:“(元春)便命将那日所有的题咏,命探春依次抄录妥协,自己编次,叙其优劣。”第三个意思跟英文中的compromise意思相近,“用让步的方法避免冲突或争执”。细细品味,中英释义虽然均含有“让步”的意思,但中文强调“让步”的目的是避免冲突和争执,以求和谐,而英文明确强调妥协让步的目的是达成协议,避免冲突激化,不是消极地息事宁人,而是要积极地建设一个新方案,通过调整,解决问题。冲突和争执可以避免一时,但总还会爆发,更有可能导致再次爆发的冲突愈发猛烈,矛盾更加不可调和。传统中国极少用到“妥协”的第三个意思,如果要讲“让步”或调和的意思,也是用“中庸”一词,而第三个意思更多地是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一步步走向革命的产物,而“妥协”也由一个中性词逐渐被不断激进的革命派用来攻击对手“软弱”“不够坚定”“有投降的倾向”,具有了负面含义。“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也在政论文章和历史教材中屡见不鲜,似乎已成定论。从“妥协”含义的创新和不断窄化,可以窥见近代中国一步步走向暴力流血革命的思想过程。

然而,在西方政治文化中,“妥协”是一个褒义词,至少也是一个中性词,被看作西方民主的基石。王希教授在《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一书中提出:“麦迪逊和汉密尔顿深化了传统共和思想的内涵。在他们看来,真正的共和政体不是要求和追求社会意见与意志的同一性,而是允许多种意见和意志在一种有秩序的体制下妥协共存。”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3月,115页)英国历史充满浓厚的妥协传统,因而英国也是能将传统与变革巧妙、艺术地融会贯通的国家。英国哲学家罗素曾说,英国人承袭了典型的喜欢妥协的传统,在社会问题上,他们考虑的是改良而不是革命。美国哲学家卡尔·科恩认为,没有妥协就没有民主,妥协是民主所有条件中最重要的条件。雷蒙·阿隆也指出,民主政体要维持仅有孟德斯鸠所说的“法的精神”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对妥协的尊重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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