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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伙同他人告“自己” 沈阳检察机关及时出手护国资

2020-05-23 09:34:05 暂无 阅读:1403 评论:0

石某原系沈阳某医院院长,在其不再担任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之后,竟串通他人伪造借条,捏造虚假借款关系,联合多名所谓“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该医院,欲为自己侵吞国有资产披上法院裁判文书的“合法外衣”。最终,检察机关“火眼金睛”,查实该虚假诉讼系列案,石某等人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

医院院长伙同他人告“自己”  沈阳检察机关及时出手护国资

案情回顾

2015年3月,沈阳某医院与黄某签署《聘任授权书》,授权该医院经营管理由黄某全权负责,石某不再对该医院进行经营管理。2015年3月至8月期间,石某却多次以该医院“负责人”身份分别与王某、吴某等五人签订多笔虚假借款合同。后王某、吴某等多名所谓“债权人”先后以石某及该医院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归还借款。石某或以医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亲自出庭,或使用私刻的“沈阳某医院”公章,伪造该医院《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参与诉讼,在庭审中代表某医院自认债务,并迅速与所谓“债权人”达成同意还款的调解协议。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将某医院医保结算款扣划335.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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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2018年7月,沈阳某医院向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该医院负责人黄某称,本案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且该院目前尚有大量类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损失可能扩大。检察机关受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承办人首先从民间借贷是否真实存在入手,调查中发现该系列案件具有虚假诉讼显著特征:1.所谓“债权人”主张的借款均为现金给付,且未说明资金来源、给付细节、且未约定利息,有悖常理。2.庭审全程双方无对抗且迅速达成调解。3.石某称借款用于医院维修建设,却没有相关入账凭证。经进一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石某向法庭提供的全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的“沈阳某医院”公章均系伪造,石某无权代表医院参加诉讼、自认债务。2018年11月,检察机关以该系列案涉嫌虚假诉讼向和平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法院正在审理中的其余三十余起案件作出虚假诉讼风险提示,并将石某等3人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石某等3人已被检察机关以虚假诉讼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2019年12月,法院再审后依法撤销了原审虚假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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