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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

2018-09-17 07:28:03 网络整理 阅读:94 评论:0

作者:周利生(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强调,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于2018年在区域内打造3000亩七彩花田,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吸引游客观景赏花。新华社发

党的十九大之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规范表述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作出的判断,这一判断来源于20世纪50年代。其时,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同工人阶级之间矛盾的解决,党的八大分析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的八大的这一判断,是基于当时我国社会生产力落后的现实提出的。

社会生产,指的是人们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过程。社会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们的需要,社会生产和人们的需要之间形成一对辩证关系,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如果社会生产落后,无法满足人们的消费,就必须要提升社会生产能力;反之,如果社会生产能力过剩,人们的需要有限,这就需要刺激消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进步,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社会生产能力不再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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