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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灌阳首例恶势力集体犯罪案件

2019-04-19 18:25:59 暂无 阅读:1715 评论:0
【打黑除恶】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灌阳首例恶势力集体犯罪案件
【打黑除恶】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灌阳首例恶势力集体犯罪案件
【打黑除恶】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灌阳首例恶势力集体犯罪案件

4月18日,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路涉嫌挑衅滋事、聚众骚动社会秩序犯罪案件,离别判处陆某洪、陆某国、陆某超级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一个月不等。

此前,灌阳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6日公开审理此起涉嫌挑衅滋事、聚众骚动社会秩序犯罪案件。据悉,被告人陆某洪、陆某国、陆某超级工资争夺征地赔偿款,多次集结被告人陆某岭、陆某平、陆某忠、陆某生、陆某明等陆氏宗族人员,接纳持刀威胁、说话恫吓、毁损财物等手段,阻碍国电公司正在扶植中的国度重点投资的风力发电项目施工,严重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余元;并多次对合某村、大某村村委干部及村民威胁、干扰,干扰村委工作;2018年5月28日,陆某洪、陆某国、陆某军、陆某辉等人组织陆某生、陆某华、蒋某英、陆某明等100余人群集在灌阳县城,以拉横幅、喊标语的体式..至县当局,并围堵县当局大门,严重骚动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此,灌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导小组多次召开专案研究会,研究剖析案情,进行放置布置;县公安局全力对此案进行侦破;县人民审查院受理该案后,经由复核证据,剖析研判,最终依法提起公诉;灌阳县人民法院提前制订开庭预案,对安检、押解、把守、值庭、旁听、外围鉴戒等各环节进行周密放置布置,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打黑除恶】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灌阳首例恶势力集体犯罪案件

县政法部门有关向导、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部门镇村干部、被害人及其眷属、被告人眷属到庭旁听。

【打黑除恶】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灌阳首例恶势力集体犯罪案件
【打黑除恶】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灌阳首例恶势力集体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洪等12工资达到争夺赔偿款和租赁款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许其他手段在栖身地及施工现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运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且以被告人陆某洪为首,被告人陆某国、陆某超为主干的宗族组织相对固定,该组织在实施挑衅滋事及聚众骚动社会秩序犯罪中,均起组织谋划和批示感化,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的确、充裕,属宗族恶势力犯罪集体。

据此,凭据被告人陆某洪、陆某国、陆某超级十二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水平及悔罪示意,经合议庭评断并经院审判..商议决意,遵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审查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打点恶势力刑事案件多数问题的定见》,离别判处陆某洪、陆某国、陆某超级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一个月不等。

该案的成功审理,施展了灌阳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与决心,强大了专项斗争声势,有力袭击和震撼了黑恶势力犯罪,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写意度,为扶植协调、强盛、文明新灌阳营造了平安不乱的社会情况。

图文/编纂:伍秋福

校对:湛剑南

总监:陆仕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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