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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3)

2018-07-26 08:22:36 网络整理 阅读:105 评论:0

❖ 争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同设立联合基金,发挥自然科学基金对基础研究的“导向、稳定、激励”功能。加强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开发计划项目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的衔接,加强对重大基础前沿和战略必争领域的前沿部署,谋划组织实施若干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探索实施与国家部委共同出资、共同组织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的新机制。健全支持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运行机制,探索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省辖市、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共同资助基础研究,促进有关部门、市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培养科学技术人才,解决影响或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优化基地和人才专项等省科技计划布局,加快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鼓励社会各方面出资设立“墨子量子科学基金”“墨子量子奖”等面向基础研究的科学基金和奖项,支持和激励基础研究取得重大发现与突破。(省科技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国资委、合肥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基础研究区域布局。

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优势,加快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建设,构建具有我省省域特色的基础研究发展格局。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聚焦原始创新,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合肥滨湖科学城聚焦技术创新,打造全国重要教育科研区。支持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聚焦产业创新,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和引领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源。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聚焦制度创新,围绕基础研究堵点、难点开展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作用,支持皖江城市带、皖北地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和创新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强化基础研究布局,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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