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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6)

2018-07-26 08:22:36 网络整理 阅读:105 评论:0

(十六)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

在重视原创性、颠覆性发明创造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应用技术创新,通过应用研究衔接原始创新与产业化,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等打造成为融通创新的重要载体。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促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创客等各类创新主体协作融通,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发挥企业特别是转制科研院所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程化、产业化。适应互联网时代创新活动开源开放的新趋势,创新基础研究组织形式,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众包众筹,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搭建知识产权对接交易..,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金融与资本服务等机制,为基础研究向应用研究、试验开发融通转化创造有利条件。(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加强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建设和科学数据管理,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的自然本底数据、种质、标本等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收集,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和后补助机制,推动更多科技基础设施、科学数据和仪器设备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构建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

建立完善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评价机制,针对不同高校院所、研究类型实行分类评价,探索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完善科技奖励等激励机制,提升科研人员荣誉感。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依法保护科研单位、企业和科研人员的产权,加强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完善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树立正确科研评价导向的制度,加大对科研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夯实科研诚信基础。推动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为鼓励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基础研究创造良好氛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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