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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土地生产方式:唐朝后期的田庄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之对比

2020-02-14 15:31:06 暂无 阅读:1600 评论:0

中西土地生产方式:唐朝后期的田庄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之对比

欧洲中世纪的庄园

唐朝后期的田庄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都是封建制度下的土地生产方式,二者看似没有联系,却又隐含着千丝万缕的某种关联。溯回时空,穿越千年的光阴去研究同一时期不同地区的历史,便不自觉惊叹于相隔数千万里的欧洲和中国——不仅苏格拉底和孔子的思想有那么多的趋同之处,就连土地生产方式的众多相同点也颇值得历史研究的深入以及历史分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假设是因为同是封建制度的原因而催生了有众多相同点的土地制度,那为何其它封建国家没有产生诸如此类的制度?究其根本,我们需要大量立论来探析两个制度产生的决定因素。一、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生产模式表现间的异同

对于这两种生产模式,《世界通史》运用分类的方法将其归纳总结,并且极尽详细地将相同点以及不同点以接近表格的方式向读者们呈现出来,但因为此书对中国古代史并没有深入研析,我们旨在本篇中结合后续史实补充材料,向读者朋友们呈现出一个尽可能详细、完整的两种生产模式间的异同。

中西土地生产方式:唐朝后期的田庄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之对比

1. 令人咂舌的两种生产模式的相似

《1500年前的世界》中描述“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的景象有着令所有航海家和历史学家都会咋舌的相似程度。”井然有序的农民在分割整齐的田垄上辛勤劳作,因为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货币流通比较慢,带来社会商品化经济水平也比较低下。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的耕作区域都很集中,并且田庄里的农民都是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佣人或者雇佣者的服务身份存在的,一般情况来说获得收益较少,并且社会地位比较低、生活情况比较困窘。

剑桥大学的著名教授约翰史密斯形容这两种生产模式,“相似程度就像是个孪生兄弟,在非历史领域的人们看来毫无二致。”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中“田庄”“庄园”其实指代意思基本一样,史学家一般也把这认为是一样的学术概念。

它们之间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便是拥有独立武装的权力、体系严密并且有自给自足的能力。对于那时候唐朝和欧洲,拥有一支独立武装并且可以独立生活在领地之内、全靠自足的不是某个独立政权,反而是掌握在某个人或者某个家族手中的庄园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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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浅析生产模式之间的不同点

从庄园私有权程度上看,很长一段时间内,欧洲庄园主对其大地产不具备完全的土地所有权;而中国古代的庄园主对其地产相对而言则具有完全的私有权。所以,这两种生产模式的不同可以很显著的体现在它们各自所属主人选择的管理方法。显而易见,欧洲庄园的真正主人是欧洲皇帝,属于国有的暂时私人化;而中国唐朝末期的真正主人便是皇帝分封的贵族或皇室成员所有,属于绝对的个人财产。

虽然相对而言,唐朝的田庄权要比欧洲的庄园所有权地位稳固且永久,但是欧洲中世纪庄园主在自己的庄园有行政权、司法权、财政权,还有必备的军队,如同一个独立王国,但是唐朝末期的田庄权不仅没有欧洲庄园主宽泛,并且需要获得中央首肯。管理权力范围的差异自然而然使庄园内部景象也大相径庭。二、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生产模式相同的原因

赫里弗曼教授曾经断言,“世界上没有无理由的相似,(每个相似)背后都有着趋同的原因,等待着会思想的人们探寻。”唐朝与欧洲中世纪这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历史阶段,应当也是可以根据赫里弗曼教授的思想去追根溯源,发现其中使它们如此相似的种种因素。诚然分析历史对象需要诸多史实的堆砌让人信服,下面将在个人叙述中辅以史料,一一佐证。

1. 根源出于生产力——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根本衡量标准

生产力指在生产过程中把自然物改造成为适合人类需要的物质资料的力量,它是决定生产关系的决定性因素,相似的生产力水平往往带来相似的生产工具,约束在相似的生产关系中。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都是封建制度皇权统治下的生产模式,是一千多年前较为落后的生产力有限选择下收益最大化的选择——少数资源集中者集中劳动力在个人土地上集中劳作来获得稳健收益、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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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生产力作为划分人类社会发展层次的重要指标和分化社会分工的主要参考,是唐朝后期和欧洲中世纪在封建制度这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政治制度模式下,经历了政治制度影响的相似的生产力阶段而产生的被《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称作是“社会生产水平本能情况下的明智选择”。

2. 历史的趋同性——其它原因分析

历史专业的学生或者对历史了解比较透彻、分析比较深入的人一定会陷入这样一个问题——似乎各个国家、各个历史的发展情况都会在某一阶段和另一段历史(可能是本国的也有可能是别国的)产生相似甚至相同情况。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这两种生产模式在另一派历史研究学者眼里便属于历史长期发展下客观世界的渺小性不足以同历史的趋同性规律抵抗,后期成为历史规律验证案例的客观说明。

不只是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是这种历史规律的客观案例,比如苏格拉底、柏拉图和孔子以及释迦牟尼这几位素未谋面的学者,思想成熟时期、思想影响力甚至很多思想内容都很相似。由此可见,历史中的规律的确是具有强大趋同性,亟待后人投身探讨。

中西土地生产方式:唐朝后期的田庄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之对比

三、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生产模式不尽然相同的原因

对于唐朝后期与欧洲中世纪庄园这两种生产模式土地获得方式以及权利受限范围等方面的不同,我们值得自我提问——究其根本,影响生产模式的具体表现的到底有哪些影响因素?唐朝和欧洲中世纪时期都处于两大洲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所以可以排除制度原因这一上层建筑因素。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等不同因素将会是两种生产模式产生区别的重要分析对象。

1. 文明发展轨迹大相径庭——浅析区别其的社会文化因素

欧洲文化属于开放兼容的海洋文明,而中华文化则属于稳定持重的大河文明,这两种不同的文明形式所带来的文化特点以及人民所习惯的思维方式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和区别。中华民族的文化特点是稳定持重,但不思变革;注重防卫手段,但缺乏出击精神;推崇道德,大河文明造就的中国的战略文化,崇尚“人之初,性本善”,崇尚“和为贵”,将基本战略目标定位于守国土。欧洲海洋文明特征则恰好与此相反。

并且由于中国延续数千年的宗族文化影响巨大,所以唐朝后期田庄主管理田庄农民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被管理者对管理者是一种类似与晚辈对长辈的敬畏和服从;而欧洲中世纪庄园主主要是依靠强制管理,辅以军队和制裁方法,前文所述的欧洲庄园权力广泛特点,便是源于两个文明的大不相同。

2. 国家具体情况不同,政策实施应该因国而异地具体分析

由于欧洲中世纪教皇权力较盛,并且欧洲地域面积比较狭小,中央集权相比中国唐朝(虽然这时的唐朝风光不再,但是毕竟是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还比较宽松,所以必定是需要更加强有力的管理措施以及管理模式来保证欧洲中央集权的稳定,防患于未然。再者便是欧洲中世纪时期统治者没有把信仰掌握在政权手中,没有达到信仰服务于政权的古代中国境界。

欧洲中世纪是国王把土地分封给臣下形成,属于封建领主制;然而唐朝后期的田庄制是土地兼并形成的,属于封建地主制。中国贵族和政权紧密结合,《资治通鉴》记载,“布衣之于贵,唯诺尊听。”由此,唐朝后期田庄与欧洲中世纪庄园的些许差异原因所在,自是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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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作为封建政权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唐朝末期的田庄以及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庄园经济都有着自给自足和独立武装的共同点,究其根本当然是相同的封建政治制度所带来的影响;而例如两个制度之间管理方式等其它方面的不同,则是因为两个国家不尽相同的生产力以及生产方式、社会观念、文化传统等影响。

《全球通史》曾这样盛赞,“相距如此遥远的两个文明,在距今如此悠久的时代居然(对土地的管理)达成了不失特色又惊人的一致性。”读史使人明智,通史使人思辨,历史智慧让我们把两个相距甚远的文化联结起来,并从中发现潜在历史原理,诚然值得敬畏。

参考文献:

1.《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

2.《一口气读完经济史》

3.《1500年前的世界》

4.《全球通史》

5.《新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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