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我不喜欢穿鲜艳颜色的衣服,我喜欢的是黑色,蓝色,灰色,白色。有时母亲也勉强我穿过一两次稍为鲜艳的衣服,我总觉得很忸怩,很不自然,穿上立刻就要脱去,关于这一点,我觉得完全是习惯的关系,其实在美好的品味之下,少女爱好天然,是应该“打扮”的!
第四是我喜欢爽快,坦白,自然的交往。我很难勉强我自己做些不愿意做的事,见些不愿意见的人,吃些不愿意吃的饭!母亲常说这是“任性”之一种,不能成为“伟大”的人格。
第五是我一生对于军人普遍的尊敬,军人在我心中是高尚,勇敢,纪律的结晶。关系军队的一切,我也都感到兴趣。
说到童年,我常常感谢我的好父母,他们养成我一种恬淡,“返乎自然”的习惯,他们给我一个快乐清洁的环境,因此,在任何环境里都能自足,,知足。我尊敬生命,宝爱生命,我对于人类没有怨恨,我觉得许多缺憾是可以改进的,只要人们有决心,肯努力。
这不是一件容易事,因为生命是一张白纸,他的本质无所谓痛苦,也无所谓快乐。我们的人生观,都是环境形成的。相信人生是向上的人,自己有了勇气,别人也因而快乐。
我不但常常感念我的父母,我也常常警惕我们应当怎样做父母。
选自《冰心七十年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