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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明朝“父母官”的那些事儿,真的很憋屈,一定要引以为戒(2)

2018-06-04 23:29:50 网络整理 阅读:184 评论:0

明代的知州、知县,在整个国家的官僚体系中十分特殊。他们处在官僚体制和基层社会接壤的边缘,在整个官吏队伍中属于外围,离决策层较远,因此除个别时期外,很难得到权力中心的重视,因而仕途晋升往往较慢。

但是他们所在的基层政府,又是整个王朝的支撑,承担着负载上层建筑的重任,皇帝又不得不重视。所以作为州县长官的他们,一边是远离政治中心的冷落,另一边又是职责的繁重和压力。

明朝初期,由于朱元璋出身下层社会,深知州县的难处以及它对稳定统治的重要性,所以在选人方面极为严格。可好景不长,到了明仁宗和明宣宗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内重外轻的迹象,当官者都不太愿意去州县,都希望能够留在京城。

如此一来,就留下了产生问题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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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来,职责繁重,出力多却难讨好。

明孝宗之后,朝廷为了强调地方亲民官员的重要性,规定知府、知州在见到上司可不行跪拜礼,仅揖手打拱便可,以重视其职。但这仅仅只是表面文章,对朝廷与社会的官民关系依旧还是没能重视起来。

明英宗到明孝宗这段时期,尽管朝廷越来越重视地方亲民官的职责,但主要还是考虑其对国家财政的供应能力,州县官员的职责转为了催收租税为主,且受多方牵制,结果导致州县官员为政不易,逐渐开始变得滑头起来。

正德之后,嘉靖、万历时期,州县长官不但不抚恤乡里,反倒变本加厉,盘剥地方。

此时的州县官员,上有督抚巡按等催逼索要,下又有乡宦、生员、胥吏等把持地方,实在是难做,动不动便会遭受罪罚。清廉者实在熬不住便递交了辞呈,剩下的则不管不顾,致使吏治大坏,终于激起民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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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来,一不小心就成了“四害”,确实憋屈。

明末的农民起义,小部分出自天灾,大部分出自人祸。以往都说跟宦官专权,党争问题有关,主要针对的是上层,进而波及到吏治,与社会底层并无直接关系。可州县吏治的败坏,其实才是酿成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

天启年间的礼部尚书赵南星,曾列举了当时政治上的“四害”,其中有两害就是在州县,另外两害则也是与州县有关。哪四害呢?“一曰干进(谋求仕进)之害,二曰倾危(对国家和人民有很大危险的人)之害,三曰守令之害,四曰乡官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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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方官员身处两难境地,在上下夹击之中,他们只得上巴结长官,下盘剥小民,成为吏治腐败的滋生温床。到了明代中叶以后,州县的腐败已经达到了普及的程度,从守令到小吏,清廉者寥寥无几,贪污受贿者倒是多如繁星,成为政治的顽疾,最后终将大明王朝送入了死亡的深渊。

由此可见,袁宏道的抱怨不是没有道理的,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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