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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王朝军制

2019-04-23 06:31:46 暂无 阅读:1863 评论:0
大汉王朝军制

汉朝(公元前206~公元220年),竖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开国家。其军事轨制继续秦制,又有了新成长。首要分为西汉军制和东汉军制。汉军分为京师兵和处所军队,京师兵分为北军和南军。

北军是汉军的精锐军队,长官是中垒校尉(东汉为北军中候),其下是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卒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北军士兵又称屯兵。

南军为守卫皇宫的军队,长官为卫尉,其下主兵的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摆布都候等,尚有宫掖门司马七人主管宫门守卫。南军士兵又称卫士。

首都长安尚有守城军队由城门校尉管辖。长安还有非正规军:执金吾率领的缇骑,负责治安。虎贲中郎将下辖摆布仆射、摆布陛长率领虎贲郎,羽林中郎将下辖羽林监,和骑都尉一路管辖羽林骑,虎贲和羽林都是皇帝的卫队。光禄勋(郎中令)下辖五官摆布三个中郎将治理三署郎,三署郎在汉初曾构成郎中骑是主力的马队军队,但后来三署郎成为仪仗队和候补官员的练习班。

处所军队,各郡由都尉率领,边郡的边防军由长史率领,各王国由中尉率领,县和侯国由尉率领,边县尚有障塞尉。

大汉王朝军制

战争时代派出由将军率领的暂时编组的作战军队。将军下有长史、司马辅助,军队分多数部,部由部校尉和军司马率领,手下设曲,曲由军候率领,五百人一曲,曲下有屯设屯长,五十人一屯。 (据《汉官六种》《汉书》《后汉书》等)。中央

汉初,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 处理世界大事;太尉为最高武职,掌武事,备阜帝垂问,但不成军令 之权,御史医生佐丞相统理世界。九卿中,光禄勋(郎中令)管辖诸 郎,卫尉总揽卫士,中尉(执金吾)统率中尉卒,配合负责皇宫和京 师治安。地位显要的军事长官还有上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 将军及各类名号的将军,皆掌挞伐。武帝时,减弱丞相为首的"外 朝"权力,罢太尉官;加重"中朝"地位,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大 司马上将军、大司马骠骑将军介入宫中秘要,平时介入决议、处理 军国要务,战时统率大军出征。后期,改设三公为最高行政首脑.大司马主掌军政,位列大司徒(丞相改)、大司空(御史医生改)之上。东汉因袭,大司马复称太尉,名为军事和行政首领,实际上总理国 家军政要务、直接把握戎行的中枢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尚书台。中叶 今后.外戚任上将军者操作国政.把握兵权,成为朝廷最高军政长 官,与三公合称"四府"。此外,汉朝沿用古代监军轨制,多遣中朗官 和近侍(如太中医生、谒者>;监军。凡有大的战争,则由皇帝颁诏,以虎符或"符"、"节"为凭,征调 各地戎行出征;择选三军主帅和各路统帅,以上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充当;将军开府置幕僚,构成批示机构。武帝以 后,上将军及其幕府历久设置,战时批示作战,平时参须朝政,实权 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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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所

汉朝郡、国并行。郡置太守.为处所最高军政长官,以都尉辅佐掌管兵员征集、练习、审核检阅、维持治安、率军出征,以 及兵器装备的制造、治理等。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 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与郡平行的诸侯王国,以相为行政长 官,兼掌军事:王国中尉、郎中令、卫尉等管辖戎行,负责王宫宿 卫和维持王国治安。县下还有乡、亭等下层组织,各置仕宦,兼掌组 织内陆正卒练习和治安、邮驿、户籍、兵役等军政事务。东汉时,裁 罢都尉,其职并入太守。本来作为监察区划的州(部),逐渐演化为 郡之上的行政单元单子,州刺史内掌民政,外统戎马,处所官权力膨胀。黄巾起义后,战争频繁,刺史、郡守不光有领兵权,还有征兵、募兵 权,从而埋下了盘据割据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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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行体系

汉为巩固和增强中央集权,竖立了全国统一的戎行,并置于皇帝的严厉掌握之下。负责全国军事行政的仕宦为太尉,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战时暂时录用将军统兵,地位最高的为上将军,其下依次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诸将军。将军出征时常置幕府,作为参谋机构。在郡、县分置郡尉、县尉,协助郡守、县令掌管军事。东汉末,设州牧,是州郡最高行政与军事长官。

戎行可分为京师兵、处所兵和边兵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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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兵

京师兵首要由郎官、卫士和守卫京师的屯兵构成。郎官由郎中令管辖,卫士由卫尉管辖,负责宫廷表里的保镳。负责守卫国都的屯兵由中尉管辖。汉朝的京师兵首要有南军和北军。中尉所领的屯兵驻于未央宫北,称北军;与之相对,由卫尉管辖的称南军。南军士兵大多调自内郡,北军士兵首要调自京辅,均是一年一轮换。武帝时对京师兵作了较大改造,首要是精简南军,增强北军。南军原有2万人,减去一半。北军屯兵,除中垒外,又增置屯骑、步卒、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共为八校,分屯于长安城中及其四周,平时守卫京师,由皇帝派员监领,战时以一部或悉数随将军出征。同时,将中尉改称为执金吾,不领北军,只司御前先导和国都梭巡。此外,改郎中令为光禄勋,扩大郎官员额,增置期门、羽林等军。东汉时,京师兵沿袭西汉而略有裁并,将北军八校合为五营,置北军中候监领,末期多由太监管辖。处所兵

处所兵置于郡、县,一样由郡、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处所治安,战时听中央调遣。徵调处所兵,需以皇帝"虎符"为凭。西汉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国与侯国各自都有戎行,王国之兵由中尉管辖,侯国之兵附属于郡。东汉光武帝时,为增强中央集权,罢郡都城尉,后又下诏罢处所兵。此后,遇有战争,常派京师兵出征,或凭据需要暂时从州郡招募或徵发。

边兵首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管辖,下辖都尉和部都尉。为充实边防,汉曾大量移民实边,并行屯田,武帝时始行军屯,屯田卒最多时达数十万,是边兵的主要构成部门。东汉时,边兵轨制遭到损坏,又以设置营、坞的法子,屯兵备御。戎行编制

汉朝戎行的编制,据《后汉书·百官》记载,"上将虎帐五部",部由校尉管辖,"手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屯长一人"。但据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和居延区域出土的汉简,部门左、右部或前、后部,曲分左、右曲或前、后曲,部、曲之下还有官(分左、右官)、队(分前、后队)、什伍等。上述文献与文物,对汉朝戎行中、下级组织的分歧记载,很或者是分歧区域或戎行存在着不尽沟通的编制。兵制

汉朝的兵役轨制,曾有几回调换。汉承秦制,其时划定不省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挂号。而且凭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据《汉书》记载,男子20岁傅籍,此后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今后起头服兵役,役期一样为2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还有一种定见,认为这2年兵役统称为"正卒"。如遇战争需要,还须随时应徵入伍,至56岁才能免役。汉还常谪发已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西汉除实行徵兵制外,还实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首要是招募而来。东汉罢郡国兵后,徵兵制渐衰,于是也依靠招募。末年,州郡官经由募兵,培育本身的势力,从而变成群雄割据的局势。

汉武帝时,显现了招募熟悉北方少数民族情形的人构成"胡骑",招募熟悉南方越事的人构成"越骑"。东汉后期,因为军阀割据,坞堡林立,多量农民为军阀豪强所并吞,成为倚赖于他们的部曲(近于奴隶的私人军队)。好多壮丁成了田主家兵,全国征兵轨制遭到严重损坏。

汉军训轨制较为严厉。西汉戎行除练习射御、骑驰、战阵之外,每年秋季都进行教阅,又称"都试",并按成就好坏进行奖惩。边郡则常有太守"将万骑,行障塞,狼烟追虏"(《汉旧仪》),这种练习带有实战演习的性质。

军需供给戎行的兵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度统一供应。国度设有专门的武库。汉朝设考工令负责火器的建造,设武库令负责火器的贮备、治理。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铁官,负责建造工具,并将它们输入京师。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度最大的贮藏火器的中心。汉时,铠甲已经制式化,均用金属制成,式样因军种及地位分歧而有所区别。汉朝还屯田解决军粮的补给。汉时大量使用马队,马政成为国之大政。汉朝在奖励民间养马的同时,在北边、西边均置苑养马。景帝时有苑36所,官奴仆3万人,养马30万匹;武帝时官马达到40余万匹,为马队的成长和对匈奴作战缔造了前提。

汉时期,戎行统一,军权高度集中,戎行的批示和治理体系细密,兵役轨制也较为完美,汉朝大量屯田,为巩固边防和保障戎行供给供应了前提,这些对于中国封建社会军事轨制的成长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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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体系演变

两汉兵役轨制有一个显着的演变过程。汉初,承秦 制.实行征兵制。文帝时,正常征发不克适应戍边需要,晁错建议莫 民实边,使边郡常驻之民与常驻之兵合而为一。武帝时,地盘兼并 日趋严重,多量小农破产遁迹,豪宫之家多有免除兵役的特权,又 战事频仍,兵员需要量大,曩昔行之有效的征兵轨制不克正常进 行,也无法知足战争的需要,于是,兼行募兵制。此外,如谪兵、奴 兵、少数民族兵也被普遍使用。东汉初,刘秀改造军制,作废郡县正卒轮换上轨制,兵员以招募为主。

汉初,民17岁傅籍(挂号),成为具有兵役义务的待役人员,称 为"正"。"正"20或23岁起役.轮换应征,服现役两年。一 年在本郡 为材官或骑士、楼船了;一年赴京师当卫士,或到边郡充戍卒(一说在 本郡为材官、骑士、楼船,是正卒;卫士、戊卒为同样性质的服役,均 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后者系摇役)。"正"不服役时,为预备役兵 员,遇有战事,须随时应征,到60或56岁止。应役年限内的免役, 分为复身(本人免役)、夏家(全家免役)两种。凡有必然军功、资历、 爵位者,豢养、捐募军马或粮食、货泉达到必然数量者,朝廷礼遇的 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者,男子身高不足划定尺寸(6.2尺以亡)者, 均可免役。

武帝起头,兼行募兵制。初募熟悉胡、越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 投军,不再按期更代。厥后,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备挞伐。用募对象 多数是农民、流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许赦罪(减刑)的仕宦或公民, 以及被放免的奴隶。又有选募,即择取身体好、胆子大、花样优的 "勇敢士"从军。有时征募不足,则发刑徒为兵(谪兵),井实行"七科 谪",即谪发有罪之吏、无籍之人、赘婿、商人(含曾作过商人或父 母、祖怙恃作过商人者)为兵。西汉末年,为防匈奴,还曾招募奴隶为兵。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首要集兵体式,征兵制亦未废止。募兵制 盛行的究竟是,国度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务肩负;一批农民历久 脱离地盘,影响农业生产成长;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倚赖关系加 员,演酿成私家部曲,造成处所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供应了 轻易。军训体系

西汉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书"武五子 怜》),不光留意平时随机应变、因军种而异的练习,还对峙按期校 阅、审核,次行都试(大检阅)轨制。即每年秋季,在京师,举办谨严 祭奠典礼,武官和士兵一路练习阵法。在郡国,太守、都尉及县令、 县尉组织材官、骑士、楼船,进行射箭、乘马、行船等项军事花样比 赛和审核,评定好坏,罚的还以狩猎形式进行军事演习。在边境,由太守率领万骑梭巡防务情形,并实行边塞秋射轨制,对候长、士史 进行射箭审核,及格者有赏,不足吉受罚。练习内容以张弩发矢为 主,也综角抵(计较、摔跃)、手博(拳技)、蹴鞠(古代足球活动)等武 术、技能项目。东汉废都试轨制。中叶今后,各类练习轨制废弛,地 方兵、京师兵皆无练习,斗争力显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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