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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给女人一项特权,因对男人不公平被后世禁止,至今不敢开放

2019-09-20 16:18:41 暂无 阅读:759 评论:0

因“赵姬嫪毐”事件的发酵,引起了秦始皇对“女忠”尤为的在意,于是秦始皇给了女人一项特权,而这个特权也并非秦始皇凭空而发,一拍脑门做出的决意,而是经由其时的时代配景决议的。

秦始皇给女人一项特权,因对男人不公平被后世禁止,至今不敢开放

我们都知道秦国是经由商鞅变法壮大起来的,而没有变法之前,秦国走的是“民俗”之路,因为秦国地处西北,所以经常会和一些戎狄部落打交道,究竟长时间下来,在习俗上也被潜移默化了。那时候,一人人子,什么夫妻、父子、兄嫂,只要算得上血缘关系的都邑以家眷好处抱团杂居,也没有什么男女之别,而这就让其他诸侯国感觉秦国就是个戎狄之国,于是商鞅有感而发,所以会在商鞅变法中明确的划定孩子成年之后必需分居,要否则就加税,而这个成年的区分就是娶了媳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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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时的秦国有一个通病,就是贫富差距非常大,富人是能够随便娶媳妇,然则穷汉就娶不起,于是又有一项“划定”出来了,那就是穷汉娶不起媳妇,那就让穷汉入赘到女方家,当一个赘婿,用如今的话来说就是倒插门。或许很多人会感觉当一回赘婿没有什么欠好的,但在秦国那就分歧的,赘婿可不是一项色泽的身份,其社会地位比女性还低,唐朝颜师古曾言及赘婿为:“言其欠妥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疣赘,非所应有也。”

秦始皇给女人一项特权,因对男人不公平被后世禁止,至今不敢开放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说的就是汉子成了赘婿之后,在老婆家的地位就像打工的,身份比奴隶高一点,用本身这小我当聘礼来娶媳妇。不外对于如许的婚姻,往往会显现一种“畸形生活”,因为这男女不屈等的社会地位,赘婿和女方基本又没有所谓的恋爱,所以不守妇道的事情经常发生,赵姬和嫪毐事件就赐与了秦始皇当头棒喝,于是秦始皇连系其时配景,给了女人一项特权。

秦始皇给女人一项特权,因对男人不公平被后世禁止,至今不敢开放

这特权就是,若是赘婿发生了不忠诚婚姻的事情,那么女方是能够直接杀了他,并且还能够不消承担当何的责任,因为赘婿就像养在家里的猪一般,猪若是不安本分,主人完全能够宰了。(始皇帝出巡会稽山,曾刻石:“夫为寄豭,杀之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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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所谓的“夫为寄豭,杀之无罪”指的是赘婿,也只是针对赘婿,不外这个特权的确也是胆量挺大的,让女性的地位冲破天际,不外也正因为后世之人感觉此法对汉子有点不平正,所以西汉时期就被禁止了,时至今日,对于老婆能够随意杀不忠臣的“赘婿”这一特权,因为人命关天,实在是不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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