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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2018年8月15日,韩某、杨某某二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现羁押在大方县看守所。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1日凌晨许,小胡和他女朋友小陈从外面唱歌回家,也许是唱歌还未尽兴的缘故,他们走到家门口大方奢香古镇12号楼门口的时候,小胡就对着小陈唱了一句山歌——“嘿!叫声媳妇你听明”。
“唱喃样干球”(意为对小胡唱歌的行为表示不满),不远处,三名男子走了过来。也就是本案中的韩某、杨某某。
“你们几个酒疯子闹哪样,我唱歌关你们喃样事?”小胡说。
当小胡和小陈走到二楼时,韩某、杨某某等三人就跑了上去并拉着小胡说,“你为什么要用唱山歌的方式骂我们。”“我没有骂你们”,杨某某二话不说便一巴掌朝小胡的脸上扇去,韩某和另外一名男子也扇了小胡几巴掌。小陈见状,便打电话报了警。
韩某三人看见小陈报警后,,说到,“你们要怎样,中央的人都不敢把我们咋样”。然后就把小胡和小陈拉到一楼来。
“你们三个男的打一个算什么”小陈说。
杨某某听后,和另外一名男子走了过来就给小陈两巴掌,并抓住小陈的颈子说“你在啰嗦,我怕你在大方毕节混不下去了,在大方毕节都是我说了算”。
过了一会儿,大方派出所的巡逻民警李警官和张警官穿着警服、开着警车、佩戴着执法记录仪来到了现场。
“我们是大方派出所的,发生什么事,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韩某,你们这些小毛脚,不算什么东西,连市政府,中央的我都不放在眼里”。随后韩某就跑去乱踢执勤警车,并坐在驾驶位置上乱骂,根本不听处警民警的劝告。杨某某和另外一名男子把韩某从警车上拖下来准备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