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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六大焦点问题待明确

2018-08-30 05:43:20 网络整理 阅读:133 评论:0

物业管理六大焦点问题待明确

物业管理问题关系千家万户。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畅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轩慧

昨天,市六届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备受瞩目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经过多轮广泛征求意见、立法座谈、实地调研后正式提交本次会议初审。记者现场获悉,《修订草案》围绕物业管理领域出现的焦点问题,对已施行逾十年的原条例在修订中进行了多项创新性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作出了变通和突破,着力以物业管理领域的法制创新,推动深圳市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初审中也发现了一些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深圳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对主要争议问题进行了特别说明,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创新亮点多

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2007年颁布施行。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物业管理领域存在和产生了不少问题。深圳市人大..和市政府将有关修订纳入今年的重要工作。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相关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成为近年来深圳市参与人数最广泛、社会公众反馈意见最多的立法意见征集之一。据统计,《修订草案》共收到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和建议90余件、意见975条。

外墙楼梯等公共区域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

《修订草案》针对焦点问题,提出了一些创新性制度设计。比如,修订草案增设专门章节对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进行规定,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内外墙、通道、楼梯、大堂、架空层等均属于业主共有,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并对产权登记提出要求,从源头上厘清产权,防止纷争;针对业主大会、业主..设立门槛过高的问题,明确了两轮投票的方式,第二轮投票业主当选业委会委员不须“双过半”,降低了现行条例中关于业主..的成立门槛;修订草案增设了业主大会办理统一信用代码、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制度,这在国内勇开先河,解决了长期以来业主大会开设账户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业主将钱袋子握在自己手中,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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