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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意外发现小区手续造假 打80余场"民告官"官司(4)

2018-08-31 11:57:05 网络整理 阅读:138 评论:0

谁伪造了公文?

项目继续推进。2001年11月5日,苏州新区环保局对苏州商品房经营公司审批的《狮山路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作出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002年9月,苏州市政府对新区、虎丘区等重新进行了区划调整,成立苏州高新区、虎丘区。

2004年,高新区住建局收到了该项目开发商提供备案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登记卡显示,验收内容包括狮山丽舍小区五幢住宅共2.4万平方米和一幢办公楼,五幢住宅共计150户,开发区环保局落款盖章的时间是2004年6月28日。

这份登记卡中分别提到的两个依据文号是审批意见单(2001)45号和苏新排(03)许字28号。

这并没有什么异样,然而,陈瑾荣在“民告官”中又发现了另一份由苏州市高新区环保局存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这份登记卡的落款日期同样是2004年6月28日,援引的文号也与前一份《登记卡》完全相同,不过,在验收内容里仅有狮山丽舍小区五幢住宅,没有提及“办公楼1幢”,也就是陈瑾荣房屋所在的6号楼。

同样的登记卡抬头,同样的援引文号,甚至是同样的签字、盖章时间,为什么会出现两个版本?

陈瑾荣认为,其中涉嫌伪造、变造公文,于是向高新区环保局举报,也向警方报了案。

问题浮出水面。高新区环保局在答复中称,苏州商品房经营公司更名后的现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称,同时存在两份不同版本的原件。核对发现其中一份与苏州市高新区档案局所调出的存档完全相同,无涂改痕迹;而另一份《登记卡》则存在涂改、添加痕迹,“涉嫌伪造、变造公文”。

该环保局回复陈瑾荣称,已将“涉嫌伪造、变造公文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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