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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发布"9.18"龙腾路故意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2018-09-20 16:26:00 网络整理 阅读:80 评论:0

南宁警方发布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微博截图。

南宁警方发布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微博图片。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20日讯(见习记者 王飞)20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发布了关于“9.18”龙腾路故意伤害案件的情况通报

据了解,2018年9月18日晚,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龙腾路雅里村口附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造成1人受伤,伤者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前往事发现场调查,而行凶者已逃离现场。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展开追捕。当晚,伤者张某(男,34岁,玉林市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9月19日14时30分,,侦查员在兴宁区南梧路将犯罪嫌疑人黄某(35岁,南宁市人)抓获归案。经审讯,黄某供认其9月18日晚与张某等人在龙腾路喝酒,酒后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吵,黄某到附近找来一把水果刀,将张某捅伤。

据悉,目前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饮酒需适量,与人发生矛盾时应理性解决。同时,提醒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故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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