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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为我餐(3)

2018-11-13 02:59:28 网络整理 阅读:178 评论:0

16天后,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9天后,政务院下达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此后的31年统筹统销成为了国内粮食流通的方式,两年后,全国城镇统一实行粮食及粮食制品定量供应的办法,粮票、副食本便由此登上了历史舞台。

收藏家马未都曾在旧文中感慨,“今天买东西只需要带钱,严格说只需要有钱,带不带在身上两可。过去可不是这样,出门买东西钱只是基本条件,看你买什么还需要其他票证。”当时虽然到粮店买面出示粮票理所应当,但到了饭馆,主食一律都需要粮票换购,然而,“那时进餐馆吃饭不点主食几乎不可能,光吃菜吃多少也吃不饱,最后不吃上一碗饭或两个馒头,这顿饭实在不完美。”

根据《市镇粮食定量供应的暂行办法》,居民的口粮依据劳动差别、年龄大小以及不同地区的粮食消费习惯,确定了包括轻重体力劳动者、机关、职员和其他脑力劳动者、大中学生等9个等级的供应标准。根据北京市档案馆整理出的195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口粮供应标准,轻体力劳动者每月粮食不低于29市斤,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公司企业职员、店员和其他脑力劳动者每月领到粮食的最低标准为27市斤。在已经是21世纪的今天,因为副食品的丰盛,多数一家三口每月消耗的粮食还不足从前单人每月最低标准,但在当时,对于仅靠粮食充饥的人们来说,每月的定额粮食捉襟见肘。

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票证旧事》中提到,当代著名作家梁晓声对几十年前的街道票证员王姨仍然心存感激,只是因为王姨的偷偷照顾,让梁晓声一家在那些年里吃到了比其他城市居民更多的豆腐。

对于粮食、副食的窘迫,和对于粮票的视如珍宝,直到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后,才开始出现转折,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购,百姓终于可以用钱买到粮食,而粮票不再是获取粮食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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