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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禁驾后午夜醉驾 追尾大车身受重伤还将被追刑(2)

2018-11-28 12:05:24 网络整理 阅读:189 评论:0

驾驶人王某的无证醉驾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项,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驾驶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取保候审,将为自己醉驾行为付出惨痛的教训。

【延伸阅读】

酒驾和醉驾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不仅是对于自己的生命有危险,对于路上行驶的其它车辆以及行人也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法律是禁止酒后驾驶的。酒后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轻则行政处罚,严重的会有刑事处罚。在此,河南高速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才是最近的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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