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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善心,对谎称“狼来了”的人追究刑责不冤(2)

2018-12-08 17:40:09 网络整理 阅读:159 评论:0

首先,“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以往人们认为这话是对媒体大V们说的,其实因为“涉童”信息能瞬间引爆海啸般的传播能量,普通当事人也会被赋予巨大的传播能力,因此,相关信息的发布人也应该意识到自己背后沉甸甸的责任,也必须对传播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刑法修正案(九)》专门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次“失踪儿童”的妈妈陈某因为涉嫌此罪名,已被当地警方刑拘。

为人父母者都应该意识到,千万不要把孩子作为解决家庭矛盾的筹码,否则问题性质的升级、负面影响的放大,以及随之引发的法律责任,将会远远超出当事人的想象。

法律不可亵玩,爱心不可愚弄,在社交媒体传播时代,尤其如此。

希望我们的社会不要因为极个别的“狗血”事件而变得冷血。面对儿童失踪报警,警方及时立案找回孩子这条底线不能回撤,哪怕“十防九空”,只要有1%的案件是真实的,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正是为了呵护善心和暖意,才更需要依法惩罚谎称“狼来了”的人。“互联网+时代”编造“狼来了”的破坏力更大。该追究的法律责任,必须明确。公众的爱心、社会的付出都需要法律来保护,说谎者必须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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