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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难分 男子合同上字迹潦草引发卖房纠纷

2018-06-14 08:18:34 网络整理 阅读:93 评论:0

“日”“月”难分 男子合同上字迹潦草引发卖房纠纷

双方签的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丁丰林文图

核心提示|手写汉字时,“”字和“月”字的字形和笔顺都很相似,如果写得潦草一点,两个字就比较容易混淆了。这不,郑州市民孙先生前段时间通过中介卖房,孙先生说,他和中介之前约定了在收到房款后三月之内搬走,但是中介现在要求他三日之内就要搬走,出现这么大的分歧,双方就找到当初的合同查看,可是合同上写的这个字,它既像“日”字,又像“月”字儿,这事儿可咋办呢?

卖房人

明明说好是三月,莫名其妙变三日

孙先生住在郑州市汝河路上的启福花园小区,在2017年,因为他和爱人的工作都调到了郑东新区,孙先生就想把现在的房子卖掉,然后到郑东新区再买一套。2017年10月份,他将房子委托给一家中介公司对外出售。

“我现在只有这一套房子,只能等这个房子卖了,收到了钱之后,才能再去买一套,所以肯定需要一个缓冲时间。”孙先生说,在把房子交给中介之前,他就跟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申先生明确表示过,自己要求在收到房款后三个月再搬出去,对方对此也是明确接受的。

2017年底,中介公司找到了买家,三方也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孙先生说,因为之前就和中介有约定,所以在签合同当天,他也没有单独再提要多住三个月的事儿。合同内容是由中介公司的一位齐经理手写的,齐经理写过之后,他也看了一遍,“我扫了一眼,看到上面写的是‘收到全额房款后叁月内’交房,和我要求的也一致”。

到了2018年6月初,买家将全部200多万元的购房款付清后,,孙先生突然接到了中介打来的电话。“他说人家的房款已经全部付清了,你们这几天就搬家吧,我当时就蒙了,之前不是说好是三个月吗?他却说合同里写的是三天,不是三个月。”孙先生说,他赶紧找到当初签的合同,注意到合同里“叁”后面的字比较潦草,既像是日,又像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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