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扫黑除恶】吕梁判决2案11人!晋中发布第四季度“扫黑除恶”成绩单(3)

2019-01-19 00:43:44 网络整理 阅读:168 评论:0

法院判决

张某才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晋中市2018年第4季度

扫黑除恶”审判汇总

2018年12月24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岳强、禹晓军、郭炜等23名被告人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保险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等15项罪名案件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吕梁判决2案11人!晋中发布第四季度“扫黑除恶”成绩单(3)

2018年11月21日,榆社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飞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敲诈勒索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盗掘古墓葬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吕梁判决2案11人!晋中发布第四季度“扫黑除恶”成绩单(3)

2018年11月19日,榆次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渠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