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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民:勇斗持刀歹徒壮烈牺牲(3)

2018-07-10 00:59:13 网络整理 阅读:193 评论:0

这时,去南关执行公务的刘胜民听到喊声后,毫不犹豫地向嫌疑人追去。他追赶了500多米,终于追上了嫌疑人张某。刘胜民冲上去一把抓住张某的衣领,厉声呵斥:“跟我走!”张某挣扎了几下都没能挣脱,便狗急跳墙,右手迅速从身上抽出一把尖刀,朝刘胜民的左颈猛刺一刀。顿时,刘胜民的左腮开裂,伤口长达14厘米,颈动脉血管被切断,鲜血喷涌,染红了警服和脚下的土地。

面对年轻力壮、穷凶极恶的歹徒,刘胜民早已把个人的安危置之度外。他强忍着巨大的疼痛,紧紧抓住犯罪嫌疑人不放。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又凶残地朝刘胜民的头顶、左腮、左耳各刺一刀,企图迫使他松手。此时,刘胜民的嘴里、鼻子里、头上、脖子都在大量流血,成了一个血人。在双眼被血水遮住,全身将要失去知觉的情况下,刘胜民仍然紧紧抱住犯罪嫌疑人不放。犯罪嫌疑人拼命挣扎仍逃不掉,又挥舞着尖刀,残忍地朝刘胜民左额猛刺一刀,又朝左肩连刺三刀。刘胜民终因流血过多,体力不支,仅能靠自身的重量来拖住犯罪嫌疑人了。犯罪嫌疑人十分惊慌,拼命地往前拖着,1米,2米,3米……9米,这9米,是鲜血染红的9米,是勇敢的人民警察不畏..、血洒大地的9米。

就在这时,樊祥俊赶来了,在群众的帮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擒获。刘胜民倒在了血泊里,人们将他扶起来后,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但还是吃力地抬起左手,指向犯罪分子,示意一定要抓住他。在送往医院抢救的路上,刘胜民因伤势严重,流血过多,心脏停止了跳动。

1988年11月,山东省政府批准刘胜民为革命烈士,授予他“一级英雄”荣誉称号;1989年1月27日,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他“青年护法勇士”光荣称号。

刘胜民用鲜血为郓城这块古老而年轻的土地增添了光彩,铸就了一块永恒的丰碑,它会永远矗立在郓城人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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