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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一家四代有30多继承人 这房子咋分?

2018-07-31 08:21:33 网络整理 阅读:206 评论:0

据媒体7月31日报道,一套房产的继承涉及4代人、30余位继承人、问题长达16年悬而未决。近日,青岛市市北区法院接到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经过长达三个月的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诉争房产权属。法官认为,这起案件有很典型的警示作用,被继承人如果早作安排,完全可以避免纠纷发生。

财产分割一直搁置,要拆迁才处置

家住青岛的贾振兴和老伴共生育了8个子女,分别是长女贾红春、长子贾伯明、次女贾红夏、次子贾仲明、三女贾红秋、四女贾红冬、三子贾季明、五女贾红云。贾振兴老伴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去世。

2001年5月,长子贾伯明和妻子侯淑芬在青岛郑州路购置了一套房产。但第二年2月,贾伯明就去世了。当时,父亲贾振兴还健在。

此后,位于郑州路的这套房产成了贾家的一块“心病”。因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房产要依法定继承。贾伯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除了他的妻子、四个子女,还有他的父亲贾振兴。但在贾伯明去世后的几年里,财产分割一直没有提上日程。

直到2006年,贾振兴去世后,问题更加复杂化。对于贾振兴享有的份额,他的其他7名子女均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这套房屋不仅贾伯明一家有份,他的兄弟姐妹都有份。

因对于如何分割意见不一,事情被搁置下来。直到近期面临拆迁,房产权属纠缠不清影响了拆迁进度,继承问题被再度提起。情况太复杂,侯淑芬只得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诉争房产。

一套房一家四代有30多继承人 这房子咋分?

从80多岁到未成年,四代人跨越70年

因为兄弟姐妹多,各家庭又分别生儿育女,而此时,贾家除贾伯明外的7名子女中,又有3人已去世,按照法律规定,去世的将由这3人的子女继承相应份额,3人的子女也去世的,再由子女的子女继承。这就涉及了四代人。案件涉及的被告既有贾伯明的妹妹、弟弟,还有他的子女、外甥(女)、侄子(女),甚至还有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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