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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教师工资真的比公务员高吗?

2018-08-08 04:02:46 网络整理 阅读:58 评论:0

民国时期教师工资真的比公务员高吗?

【想入非非】

民国时期教师分为大学、中学、小学类别,收入状况不可一概而论。

蔡非

最近网上经常流传着民国老师待遇高的传说,据说“陈独秀任北大教授时,工资拿300大洋。民国中学老师可以拿到80大洋。而当时一个县长月薪才20个大洋”。

其实,以上流传的说法,都是利用某些资料的残缺片面,故意误导人。穷国,包括今天的发展中国家都有个特点:公布的纸面数字,往往不能当真。

在此,不妨拿网传中“每月仅拿20元的民国县长”来分析。实际上根据省市地区不同,县长们的工资很不一样,如今天发现的资料里显示,1929年湖南会同县的县长固定月工资为380元,这已经和最高级别的大学教授相当,但这个数字只能当纸面参考,因为民国时期的县管理采取承包制度,省政府不负责拨款,公务支出和请人办事的支出全部要由县长开支。相对来说,县长在自己县里也有充分的自由——能弄到多少钱全凭自己本事。没错,就像电影《让子弹飞》里讲述的故事一样。

民国时期的教师分为大学、中学、小学类别,收入状况不可一概而论。总的来说,大学教师的收入已经可以进入上流社会,中学教师的收入和低级公务员接近,而小学教师的收入则和一般的工人相当或者略低。

民国时期的各项调查显示,维持一个识字者三口之家的日常温饱和生活开销,每月收入必须在43元以上。

以大学教师来说,普通教员的月收入在50-100元之间,算是小康之家;教授级别月工资在200-400元;院长和校长更高,达400-600元,在抗战之前基本是衣食无忧。

但这却不能代表民国教师的普遍状况,因为在民国高等教育最高峰的1931年,全国大学毕业人数才7034人,能拿到百元以上月薪的大学教员,全国可能不超过一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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