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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专家这样看(3)

2018-09-18 16:47:36 网络整理 阅读:114 评论:0

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苏英通过对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演化的阶段性轨迹进行梳理并从中获得启示,作出三点预期与建议:一是应进一步下放举债权,赋予市县级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主体地位;二是推进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的市场化进程,控制地方政府信用风险;三是逐步完善规范化、市场化地方政府债券的配套机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志刚指出,目前财政部门为了应对债务风险,从债务存量和增量两方面入手进行了调整,包括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但是现实中收效有限。这就需要反思现有的制度主义导向下的债务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讲,不确定性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公共债务管理中制度主义失灵,根源在于它难以把握行为的不确定性。作为风险的来源,行为不确定性的来源是基于四个背离:动机(目标)与结果的背离、个体与整体的背离、惯性与趋势的背离、外部性与内部性的背离。正是这四类背离导致了各种风险的产生,并且影响到现有债务管理制度的实际效果。同时,他提出,行为主义不排除制度设计,行为主义指引下的制度是一种良性的、务实的制度,能充分体现各个利益主体的互动、预期以及彼此之间的信息传递,让制度变得更加可靠,也可以增强各方对制度的遵从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将各种不确定性以及风险因素纳入制度设计中来减少不确定性,防范化解风险,或可将不确定性转化为可以预见的风险。

(本文据《人民法治》九月号特别策划专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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