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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可不能随便签,里面陷阱多着呢

2018-11-22 14:42:58 网络整理 阅读:74 评论:0

补偿协议是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金额等问题达成的协议。签订了补偿协议就意味着协议双方要按照协议履行。对于被征收人来说,签订了协议要想再提高补偿的,可能姓几乎为零。因此协议可不能随便签,尤其是协议里边还有很多陷阱。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协议里有哪些陷阱。

陷阱一: 诱签“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的使用已经成为征收人惯用的伎俩之一,为了拿到被征收人签字的空白协议,征收人通常会以利益相诱,如许以“只要被征收人提前签字,就能获得高额补偿或者更多平米数的安置房”之类的承诺。

但是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明白:一旦你在空白的协议上签了字,主动权就转移到了征收人手中。有了你的签字,征收人对于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协议内容想怎么填就怎么填,而你只能被动接受,到时后悔也晚了。虽然法律明令禁止空白协议,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征收人又常因为举证困难而陷入无法举证的局面。因此空白协议一定不要签订。

陷阱二:以“高额奖励”诱惑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收的范围和覆盖面也不断扩大,征收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手段越来越“高明”,“高额征收奖励”就是其中一种。

实践中,很多地方在进行征收工作时,将“奖励”作为补偿额的大部分,然后设置一定的签约期限,越早签订补偿协议,奖励费越高,随着签约时间的推迟,奖励费逐渐减少,如果不签订补偿协议,就不能获得“奖励”。很多被征收人看到这样的情况就争相签订协议了。

然而这样的奖励是将当事人的合法补偿作为奖励来用,这显然违背了奖励的初衷。这只是政府故意将房屋价值的补偿等补偿变成奖励,以此来给被征收人心理施加压力,无形中推动大家签订补偿协议。

陷阱三:协议主体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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