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宏信证券员工违规代客炒股 五年抽佣566元被罚10万

2018-06-10 23:49:39 网络整理 阅读:63 评论:0

宏信证券员工违规代客炒股 五年抽佣566元被罚10万

和讯网消息 近日,北京证监局公布一起从业人员炒股的行政处罚。宏信证券员工刘军从业期间违法买卖股票获利22万元,还私下为7名客户代客炒股,并抽取..566.12元。

据此,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刘军违法买卖股票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22.13万元,并处以罚款44.27万元;二、对刘军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责令刘军改正,给予警告,没收其违法所得566.12元,并处以罚款10万元。

经查明,刘军于2012年1月9日至2017年2月20日期间就职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信证券)北京广渠路证券营业部(原名为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担任理财经理。

在宏信证券任职期间,刘军利用“白某”、“王某翠”证券账户买卖“四环生物”等58支股票,共计交易金额774.78万元,盈利22.13万元。

其中,白某为刘军配偶,王某翠为刘军母亲。

此外,刘军在宏信证券任职期间,还私下接受傅某美、韩某琴、和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个客户委托,操作其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据调查,刘军除了用家里电脑和营业部电脑下单,还通过6个号码在手机端操作上述七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共计交易金额为1574.45万元,..提成收益为566.12元。

北京证监局指出,刘军的上述行为已分别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