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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29 03:55:34 网络整理 阅读:197 评论: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19-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华夏东路811号上海南青华美达酒店海景海怡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7人,出席4人,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监事3人,出席2人,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指在公司股东中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乔营强、张培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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