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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董希淼等: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该怎么走?(3)

2018-07-23 21:26:43 网络整理 阅读:92 评论:0

二是明确公募产品可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随着严监管和去杠杆的推进,对资管新规的严格执行,可能加重实体经济融资困难。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这并未禁止公募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通知》再次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充分考虑了中国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抑制社会融资规模增速的下滑。《通知》还指出,通过各种措施确实难以消化、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同时,支持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回表需求的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非标回表的两个硬性约束在于资本充足率和狭义信贷规模,《通知》表明,监管部门对于非标回表将会从监管指标上进行特殊化处理,有利于减轻非标业务硬性压缩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为非标业务回表扫清了政策障碍。但同时,《办法》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的规模和集中度都有所限制,并且严格限制期限错配,体现了强化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管控的要求。

三是降低了公募理财产品起点。《办法》指出,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当前一些在线理财产品“零门槛”的情况下,销售起点的下调有利于缓解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在竞争中的不公平性,增强银行理财产品的吸引力,提高银行理财的资金募集能力。事实上,之前舆论批评银行理财“嫌贫爱富”,殊不知是因为监管政策的规定。如今,随着投资者不断成熟,降低银行理财产品门槛确有必要。这不仅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也为更多普通民众的投资行为提供了便利,这正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精神的具体体现。当然,,如果与公募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还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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