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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好长江流域生态补偿这笔账?(3)

2018-08-08 01:23:40 网络整理 阅读:139 评论:0

“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直接挂钩,如果不做好,县政府要缴纳生态补偿金,失去更多开采份额,实现相互竞争。”洪钧如此总结这一试点经验。

将“双挂钩”作为生态补偿重要做法的,还有贵州。据贵州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李晋介绍,贵州实施了由省级财政奖补的生态补偿机制:如果水质达标,上游地区不仅可获得下游地区提供的生态补偿金,还可获得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反之则要缴纳罚金。

此外,这一机制也与地方干部的考核直接挂钩,由水利、环保等部门将各地生态补偿的实施情况向组织部门汇报,直接与干部考核相关联。目前上述试点措施已在安顺-贵阳、黔南州-黔东南州等地实施。

上下游怎么算好生态补偿账本?

虽然已有阶段性成效,但李晋还是认为,生态补偿的范围和规模还应该再大一点。“贵州是西部省份,资金还是缺乏,希望长江流域的其他省份能多参与这种生态补偿。”

杨志平也清楚地知道,许多地方的试点经验背后仍然存在的问题:“这都是江西自掏资金构建的。”作为政策参与者,他坦承这类由各地实施的生态补偿尚属于纵向的奖补措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横向生态补偿。

“现在的核心问题是,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付费的机制还没建立起来。”他呼吁,长江流域各省市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亟需建立。

但跨行政区域的制度协调,一直是个大难题。在流域上下游间实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仍然需要解决许多细节问题,尤其是怎么算好上下游之间的环境账、经济账。

在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比较早的安徽和浙江之间,曾经就发生过因指标细则不同而造成的困扰。

在刚开始试点时,安徽和浙江对交界处新安江的水质评判标准有不同的看法。安徽方面认为,应该以河流水质的三类水作为评判基准,浙江方面则认为,新安江在进入浙江省后注入千岛湖,应该以湖泊二类水水质为基准。而河流三类水质不监测水的富营养化指标,湖泊二类水则把富营养化指标看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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