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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不满意就退费”需防患者滥用权利

2018-11-22 10:10:39 网络整理 阅读:180 评论:0

“医疗不满意就退费”需防患者滥用权利

近日,一份《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网络热议。这份草拟稿规定: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对试点医院提供的门诊、住院、医疗后勤保障等就医环节中的某一项服务若有不满意的,可向院方进行投诉,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服务申请退费。经医院核实确定无误后,即可退还当日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性费用。(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医疗不满意就退费”听起来很耳熟,跟网络模式类似,消费者不满意了,可以无理由退货,那么患者不满意了,也可以退费。“亲,满意吗?”“亲,点个赞吧!”“亲,有话好好说,不满意咱退钱。”光是想想这些场景,心里就乐开花了,咱也有今天,再不用忍气吞声了。

这个模式看上去很美,将主导权由医护人员手里,转移到患者手里,医患关系也要颠倒过来了。不再是患者看医生的冷脸,而是医生要盯着患者的表情,小心翼翼为其诊疗、服务,生怕患者不满意而投诉退费。

不过,这只是理想状态下的场景,需要医患双方达成一致观点,均能认同该项不满意退费规则,并能以体面的姿态认真履行,而非暗地里下绊子、撒气,恶意利用退费规则,达到不合理的要求。

有医学专家直言“医患关系不是供需关系,而是信任与救护的关系。”花钱可以买来任何商品,但买不来生命和健康。“不满意退钱”在商品领域容易推行,因为消费者拥有一定的辨识力,能够通过使用商品感知质量水平。而医疗是非常专业化的领域,绝大部分患者没有掌握足够的医学知识,处于信息不对称位置,很难去判断医护人员的诊疗服务,是否符合专业行为规范,又如何决定是否满意呢?

更何况,在目前的医疗技术水平下,很多疾病都没完全攻克,医生只能尽力而为,并不能实现完美的诊疗,将每一个患者都拯救过来。如果救不活或者没达到治疗预期,患者家属不满意,难道就要退费吗?这岂不是怀疑医生的专业技能,将医护人员架在火炉上,,逼着他们按照消费思维行医,以满足患者心情,而非按照专业医疗技术,进行最合理的诊疗。

而且,“医疗不满意就退费”会诱发道德风险,部分患者有可能滥用该规则,肆意行使不满意权利,对医护人员横加指责,以达到退费、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事实上,近年来各地频频发生“医闹”行为,其中很多就是故意借机找茬,以医疗事故、医患纠纷等为由,向医院狮子大开口。

显然,“医疗不满意就退费”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谨慎执行,不要让部分患者钻空子,也不能挫伤医护人员的专业精神。让消费的归消费,让医疗的归医疗,千万别混淆了二者的关系,以免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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