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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的竞争观念比较(3)

2018-06-03 06:41:02 网络整理 阅读:178 评论:0

而在汉语中,用来表达竞争或竞赛的字主要是“争”“竞”和“赛”,其中最为常用的字就是“争”。在《汉语大字典》中,“争”字的第一个意思就是“争夺”“夺取”,这也是“争”字最初的和最重要的含义。在甲骨文中,“争”字作以手取物状,《说文》:“争,引也”,段玉裁注:“凡言争者,皆谓引之使归于己”,徐灏笺:“争之本义为两手争一物。”由这种“争夺”的本义又产生出其他的几个含义:一个是争斗,较量,《诗·大雅·江汉》:“时糜有争,王心载宁”,陆德明释文:“争,争斗之争。”另一个是辩讼,辩论,《玉篇》:“争,讼也”,《正字通·爪部》:“争,辩也”,《庄子·齐物论》:“有分有辩,有競有争”,郭象注:“并逐曰競,对辩曰争。”还有一个是竞争,《广韵·耕韵》:“争,竞也”,《书·大禹谟》:“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可见,“争夺”和“竞争”构成了“争”字的两个基本含义,其中,“争夺”为本义,“竞争”为引申义。

我们把古代汉语的“争”与古希腊文的agon做比较,虽然二者都带有“竞赛”和“争斗”的含义,但在含义上却有不同的偏向和发展路径。在汉语中,“争”字的本义“争夺”有明显的情感色彩,“争夺一己之私利”的负面含义显然是其本义之一,我国古代相应的“不争”思想观念正是由此发展而来。而在古希腊文中,agon的本义“竞争”的含义则较为中性和正面,成为一切有规则的比赛或者带有竞赛性质的活动的泛称,在含义上与汉字“争”的引申义“竞争”的意思更接近。

“竞”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作两人追逐竞技状,上部为辛,是奴隶的标志。《说文》:“競,强语也。一曰逐也。从誩,从二人。”所以,其首要的含义就是角逐,比赛。《说文·誩部》:“競,逐也”。《诗·大雅·桑柔》:“君子实维,秉心无競”,朱熹注:“競,争”。《庄子·齐物论》:“有競有争”,郭象注:“并逐曰竞,对辩曰争。”此外,与“争”相仿,“竞”字本身也有“争辩”的意思。《说文·誩部》:“競,强语也”,段玉裁注:“强语谓相争”。另外,“竞”字还有“强”“盛”的含义,,可以视为其引申义。应该说,从含义上看,虽然“争”和“竞”在语义上十分接近,且有重叠,但“竞”字的含义更为中性和单一,含义上与希腊文中表达“竞赛”的agon一词更接近,其本身的含义与现代语言的“竞争”一词大体相当。与上面两个字相比,“赛”字不太常用,且更晚出现。从字义上看,“赛”与“竞”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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