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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的竞争观念比较(6)

2018-06-03 06:41:02 网络整理 阅读:178 评论:0

在古代中国,虽然儒家提出的“礼”治和法家提倡的“法”治也有着与古希腊的规则和法律相似的特点,但占据主流的,还是对内在的道德修养的强调,在古代中国的思想家们看来,内在的自然要求,比外在的强制力量更加重要,对于导致“乱”的无所不在的“争”,以老子代表的道家学派提出了“不争”之德,儒家则明确地提出了崇“让”的思想观念。

二者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古希腊重“规则”而古代中国重“道德”的差别。但是这种差别也不是绝对的,仍然只是一种“侧重点的差异”。因为在古代希腊,除了各种规则的制定和遵守之外,也同样重视内在道德的修养和教化,同样,在古代中国,除了道德修养之外,也存在着包括“礼”和“法”在内的各种规则,只不过与古希腊的“法”(规则)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而已。

最后,我们还可以把古希腊人的竞技体育活动和以“射礼”为代表的古代中国的竞技比赛做一个直接的对比:作为儒家所提倡的六艺之一的“射”艺,被赋予了丰富的哲学内涵,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考察参赛者的道德品质,所谓“射以观德”,比赛的胜负并不是最重要的,正如《礼记·射义》所言:“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射者,所以观盛德也。”与此不同的是,在古希腊的体育比赛中,虽然也带有以祭神为目的的仪式表演的特征,但运动成绩的高低和优劣,始终是决出优胜者的唯一标准。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资料图片)

作者: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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