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

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的竞争观念比较(4)

2018-06-03 06:41:02 网络整理 阅读:178 评论:0

通过考察汉语中用来指称竞争或比赛的这些字,我们可以认为,古代的中国人不仅已经开始有了带有竞赛性质的社会活动,而且,对这些活动背后所蕴藏的一种重要而且普遍的社会现象,即对“争”本身也有了明确的认识和准确的归纳,因此,这些字本身就透露出了古代中国人对竞争的基本看法。那就是,所有的竞争都有两个方面的内涵值得关注。第一,“争”的最重要目标就是为了得到某种“物”,既可以是精神上的荣耀,也可以是物质上的好处,在这一点上,与古代希腊人的竞争观念不乏相通之处,在希腊人看来,比赛正是为了获得某种奖励,现代英文中的“运动员”(athlete)和“体育运动”(athletics)等词汇即来自于古希腊文,古希腊文中“运动员”(athlothetes)一词的原意就是“为了获得某种奖品(athlon)而参加比赛的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两个字的差别,“争”在汉语中从一开始具有“争夺”的含义,古代的中国人认识到,世间一切的冲突和动乱都来自于对包括金钱、权力、美色和荣誉的争夺,即对“一己之私利”的争夺,或曰“小人之争”,因此,古人赋予“争”字本身的负面和消极含义十分强烈,而这种情感色彩和价值导向则是希腊文的agon所少有的。第二,在汉语中,用来表达有规则的和有序的竞赛或竞争的词是“竞”“赛”等字,与古希腊文的agon在含义上更为契合,当然,“争”字本身也有这种较为正面和中性的含义,应该说,“争”字这个维度上的含义与希腊文的agon也是比较接近的,符合礼仪规范和道德准则的“君子之争”中的“争”基本上就采纳了这个含义。

我认为,赫伊津哈只看到了中文的“争”和希腊文agon的相似和相通之处,而忽视了两者之间在词义上的差别以及情感和价值判断上的不同侧重。只有在弄清了这种“同中之异”基础上,我们才能对古代中国发展出来的“争”与“让”思想观念有明确的理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