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解放战争初期,解放区军民的经济条件是非常艰苦的,无论是物资还是货币,从生产到流通不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要克服各种不利条件。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情况下印制出来的纸币一定是值得人们极为珍视的。
鲜为人知的是,曾经有两个工作人员却将部队急需的整整两车(独轮车)纸币一把火烧掉了。按理说,这样做应当受到严厉的处分。但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俩不仅没被上级处分,反而获得了表扬。
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玄机呢?
那是在1946年秋,驻扎在江苏、浙江、安徽一带的新四军主力部队大部分撤往山东,后勤物资和敌后兵工厂也陆续转移。
当时江苏省沭阳县有一间新四军开办的公司,名叫鸣昌贸易公司。1946年10月中旬,,华中银行(由中共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联合成立)有一批刚印好的华中币分到鸣昌贸易公司,准备运送到山东给急需纸币的部队使用。公司经理便委派财务组组长翁展和出纳刘才两个人执行押运任务。
那时都是夜行军,翁展和刘才每人携带着一支驳壳枪,押运两部民工推的木制独轮车,趁着夜色走小路北上。
偏偏天公不作美,他们出发没多久就下起了蒙蒙细雨。到了沭阳县北的桑墟附近,在黑淤泥路上行走,路很滑,小土车轮子又常被塞住,靠人推拉,行进很慢,后边还有地主土顽打黑枪。
翁展心想:“这样再拖下去不行,搞不好两部小独轮车上拖的华中币被敌顽发现抢去,欺诈老百姓不算,我们赶到部队还要受处分。”
怎么办呢?翁展正苦苦思索,忽然看见前边不远处,一家农户低小屋内有灯光。他便和刘才商量:干脆就到这户农民家暂避一下,把两小土车钞票也搬到屋内。
没想到推车的两个民工害怕出问题,趁翁展和刘才商量的工夫,一转眼偷偷溜了,把翁、刘二人气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