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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地方政府设有分属各部门的机构,其管理职能有何不同?(2)

2018-12-13 11:56:53 网络整理 阅读:131 评论:0

元代,地方政府设有分属各部门的机构,其管理职能有何不同?(2)

有时地方官营造作手工业甚至由省臣直接管领和经营,例如:大德十年,立智理威为湖广行省左丞,“湖广岁织币上供,以省臣领工作,遣使买丝他郡……”;元人虞集也记载“武昌岁造上供服御,织纹采色备极精好,至以省臣领之”。在行中书省之下,“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事实上,路府州县不惟有牧民之职,而且有造作之务。根据《元史》记载,元代诸路总管府其属有织染局和杂造局,各配有局使一员、副使一员,是专门经营管理路级官营造作手工业的机构。织染局以织造常课缎匹为任,杂造局以成造军器为务,这与虞集《道园类稿》“郡有织官,极丝缕文采之良以充贡尚服”和苏天爵《国朝文类》“列郡设杂造局,岁以铠仗上供”的记载是一致的。

元代,地方政府设有分属各部门的机构,其管理职能有何不同?(2)

元代地方志中也多有各地织染及军器制造的具体记载,如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有司分拨给宁国路织染局生帛机五十张,签拨人匠八百六十二户,“自本年正月为始,立局织造生帛三色,凡一千六百一段。二十四年(1287),改造熟帛、丝袖,如生帛之数,凡六色,四季起纳”;再如集宁路的溧阳、句容诸局则要求“岁造缎匹参千二百件”。徽州杂造局,“岁用毛铁二千七百五十四斤,造手刀三百六十五口,枪头一百七十五个,上下半年起解”;四明地区周岁额办军器二百七十五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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