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3. 整车重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
在整车重量指标上,,新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4.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新标准明确,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这就从根本上划清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界限,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此外还增加了电动自行车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3. 整车重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
在整车重量指标上,,新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4.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新标准明确,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这就从根本上划清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界限,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此外还增加了电动自行车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