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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好吓人 借款合同33000 到手8250元(2)

2018-09-17 08:19:00 网络整理 阅读:95 评论:0

调取银行流水

发现符合“套路贷”特征

二审中,经办法官经过阅卷,发现本案借贷尽管存在借款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但仍然疑点重重:为何高某收款后两分钟不到即向“不认识”的王某转账支付大部分款项?为何本案金额不大,高某却强烈否认收到全部借款,描述的借款经过与“套路贷”作案手段高度相似?

对于上述疑点,法官决定加大对借贷事实的审查力度。经调取黄某、王某的银行流水,发现在本案借款发生前后各三个月,黄某、王某与另一案外人张某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

其中,黄某向高某出借的33000元即直接来源于张某的转账,而王某与张某账户在半年间的资金流水总额达400多万元。由此可见,黄某、王某以及张某之间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资金闭环,黄某称其不认识王某显然与事实不符,本案有“虚假制造银行流水”之嫌。

除此之外,经检索关联案件,法官发现以黄某为原告的借贷案件在一审法院已有三起,案情基本相似。另发现,2018年1月,高某的父亲曾以黄某暴力催收本案债务构成侵权为由,起诉要求黄某赔偿损失,一审法院予以支持,黄某并未提起上诉。本案符合“以暴力手段进行催收”的“套路贷”特征。

催债手段恶劣

拍裸照非法拘禁啥都来

对于“套路贷”,办案合议庭将情况向法院扫黑除恶办汇报,并移送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扫黑除恶办高度重视,积极联系政法机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一场打击行动悄然展开。

6月29日,广州荔湾警方对高某被诈骗一案进行立案侦查。截至本案宣判之日,公安机关已经捣毁金某公司的作案窝点,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十余人,并对本案原告黄某进行网上追逃。经向侦查机关了解,张某、黄某、王某等人多次以金某公司名义招揽客户,骗取客户签订虚高借款合同,事后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通过非法拘禁、拍裸照等方式暴力催收,手段极其恶劣。

据广州中院介绍,此案是在广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后,在民事纠纷中审查出涉嫌“套路贷”犯罪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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