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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山东严查不正当竞争 虚假宣传最高罚百万(2)

2018-11-11 07:43:58 网络整理 阅读:203 评论:0

该工作人员认为,“双十一”是上述品类产品销量激增的重要节点,相应的投诉、举报增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会重点关注相关案源线索,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双十一山东严查不正当竞争 虚假宣传最高罚百万(2)

虚假宣传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实际交易过程中,虚假宣传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一是内容严重不真实的宣传,包括虚假表示质量标志、制作成分、制作方法、产品有效期、产品产地、虚构或严重夸大产品功效等,还包括虚构价格降幅,这是“双十一”这种大型促销活动过程中商家惯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二是内容真实但引人误解的宣传,即利用不完全的信息进行失实宣传这种虚实结合、真假难辨的手段让消费者上当受骗。三是引诱欺骗性宣传,即通过对产品或服务信息采取模棱两可的模糊表示,使消费者对产品功能、质量等产生误解。

双十一山东严查不正当竞争 虚假宣传最高罚百万(2)

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有一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明确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虚构交易、刷好评、删差评、刷信誉、寄空包等这些所谓的“潜规则”,均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禁止的虚假宣传行为,一经查处,最高可处二百万元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虽然罚则明确,网络交易..也已针对..行为制定了相应的预防和惩戒措施,但不排除部分电商卖家、甚至交易..本身为了提高业绩铤而走险,特别是在“双十一”之前..以获取竞争优势、刺激消费。交易..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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