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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作案时处于精神疾病发病期,案发后如何得出结论?

2018-12-07 07:30:14 网络整理 阅读:130 评论:0

摘要:专家们是如何“再现过去”,鉴定出几天、甚至几个月前的某个特定时刻,被鉴定人是否处在精神疾病的发病期呢?

四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作案时处于精神疾病发病期,案发后如何得出结论?

“某某作案处于发病期,属于无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喜欢看刑侦剧或法制新闻,对这句话一定不会陌生。我国每年发生的各类案件中,部分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他们作案时的精神状态是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因此,对他们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鉴定,成了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专家们是如何“再现过去”,鉴定出几天、甚至几个月前的某个特定时刻,被鉴定人是否处在精神疾病的发病期呢?记者采访了上海某知名鉴定机构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对此进行解答。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仅针对刑事案件吗?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一般是受司法机关委托开展,主要是鉴定出被鉴定人患有哪种精神疾病,以及在某个特定时间段是否处于发病期。”这名专家告诉记者,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范围其实很广,除了常见的刑事、民事案件外,当事人是否具备正常的应诉能力也在鉴定范围之列,“这是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鉴定结果认为当事人不具备出庭应诉能力,法院就可以延期审理,给当事人治疗的时间。”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如何确保准确?

该专家表示,不论是哪种鉴定,都需要回溯到已经发生的某个时期,对被鉴定人当时的精神状态得出结论。与物证、人身伤害等司法鉴定相比,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确实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性,更依赖鉴定人的经验,技术手段只能是辅助。“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情绪、状态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说得夸张点,早饭吃得好不好都有可能对其产生影响。”

不过,一个人的精神状态虽然是件主观的事情,但从其客观行为上依旧可以看出端倪。这就是考验鉴定人经验、能力的地方。该专家介绍,如果是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会向鉴定人提供大量资料,这些资料包括案发前被鉴定人的人际交往、生活习惯,案发时的表现,到案后接受讯问时的表现以及在看守所期间的表现等等。如今视频监控已经覆盖了讯问的全过程,鉴定人可以通过观看视频,观察被鉴定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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