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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索赔偿金一路诉至最高法 13年官司终于有交代(2)

2018-06-28 08:07:46 网络整理 阅读:121 评论:0

当天晚上11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夜晚的宁静。接完电话,于秀敏呆坐在地,大脑一片空白。因驾驶员张大力操作不当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张大力和刘刚当场死亡。

车祸、死亡……早上还在一起说说笑笑的丈夫,此刻竟与她阴阳两隔。这样的结果,让于秀敏无法接受。没了丈夫,她就是家人的主心骨,她不能倒下。于秀敏料理完丈夫的后事,承担起家庭重担。

丈夫所在的公司是青岛市规模比较大的物流公司,管理也比较正规,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驾驶员张大力负事故的全责,刘刚无责任。当地社保部门对刘刚进行工伤认定后,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了丧葬费、工亡补助金等共计7.7万余元。

此外,物流公司还为公司的大货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公司支付了车上人员刘刚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6万余元。

6万元虽然不多,但对一个失去顶梁柱的家庭来说也很重要。没想到,物流公司认为刘刚家属已收到社保的赔偿金,不应该获得“双份赔偿”,于是扣留了这笔钱。

丈夫拿命“换来”的赔偿金,却不属于其合法继承人?这让于秀敏无法接受。

打了多场官司

结果都是失望

多次和物流公司交涉无果,2006年岁末,于秀敏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当时,她只觉得讨回属于自己的赔偿金天经地义,却想不到,为了这份“公道”,她要奔波十多年。

最初,于秀敏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但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在已获取社会保险赔偿并享有相关工伤待遇后,无权再以民事损害赔偿为由,向物流公司主张权利”,法院据此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经过向律师咨询,她校正了追讨赔偿金的“方向”。2007年7月,于秀敏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次诉讼请求为“物流公司返还保险公司支付的商业保险赔偿金。”法院受理了此案,于同年12月7日作出判决,支持了于秀敏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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