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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男孩横穿马路被撞 同样需负一半责任(图)

2019-08-18 15:52:48 暂无 阅读:1084 评论:0
遂川:男孩横穿马路被撞 同样需负一半责任(图)

摩托车被撞倒地瞬间(交警供图)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肖遂冬、记者彭晓华报道:7月20日20时许,遂川一名男孩横穿马路时被摩托车撞伤,因为男孩未能包管自身平安,8月12日,该县交警经由多方查询,依据交通平安法的相关划定,最终认定事变双方负一致责任。

当晚,遂川县的肖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从该县砂子岭工业园区往县城偏向行驶,至遂川农商银行门口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10岁男孩焦某相撞,造成焦某受伤。据焦某的姐姐介绍,事发前,其怙恃预备送兄妹俩去亲戚家里,需要回家去拿衣服。其时,她牵着弟弟的手走到马路中央时,有一辆小车发现他们横穿马路就立刻停下了。然则焦某却摆脱她的手倏忽加快向前奔驰,此时正好肖某驾驶摩托车在非灵活车上行驶,因为并没有发现焦某横穿马路,便将焦某撞倒于地,导致焦某受伤颅内出血。

办案民警经由调取事变现场视频监控发现,生事车辆在限速标记的路段,没有连结平安车速;而焦某在穿过马路时,也没有包管自身平安,未实时避让造成交通事变。于是,便最终做出了双方均负一致责任的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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