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自媒体使用“绿地哭房女视频”被索要两千元?当事人:系误解

2019-09-24 04:01:23 暂无 阅读:966 评论:0
自媒体使用“绿地哭房女视频”被索要两千元?当事人:系误解

业主催促“哭房女”索要版权费 受访者供图

日前,网传的“绿地哭房女”视频激发人们对武汉绿地装修质量问题的存眷。

9月21日,自媒体公家号“呦呦鹿鸣”发布《哭女一刀 :绿地“哭房女”向呦呦鹿鸣索要经济赔偿》一文称,本身连发5篇文章,“出手互助”绿地业主、推进事件进度,却反被自称绿地“哭房”的女业主本人索要版权费2000元,来由是“呦呦鹿鸣”曾在公家号文章中使用了她的视频。

对此,“哭房女”回应彭湃新闻称,索要版权费是出于曲解加上一时激动,她感应抱愧,同时也感觉委屈。

有律师认为,自媒体“呦呦鹿鸣”的行为不组成版权侵权,原因之一是因为本案中的视频不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

“哭房女”回应:系曲解,对“呦呦鹿鸣”郑重报歉

23日,彭湃新闻关联到前述自称为“哭房女”的女子。该女子称,所谓的“索赔版权费”是由本身的曲解加上一时激动导致的,她在知晓事情经由后对“呦呦鹿鸣”也感应抱愧,也很感谢他对业主的匡助。但本身并不是收集上形容的“不知恩义”之人或许“东郭师长”中的那只“狼”。

她称,一起头她并不知道“呦呦鹿鸣”是匡助业主维权的公家号,也没有发现本身痛哭的视频被使用,是同伙来扣问之后才知晓此事。“其时没有概念,就认为有无良自媒体使用了我的视频来拉取流量,同伙怂恿我去要版权费,一时激动就公家号私信了呦呦鹿鸣。”她说。

在呦呦鹿鸣发布的《哭女一刀 :绿地“哭房女”向呦呦鹿鸣索要经济赔偿》一文中,聊天截图显露,业主群中有人催促该女子“快去要版权费”。

该女子还称,她意识到本身错了,不该该在没有认识实情的情形下激动行事,但她也想提醒“呦呦鹿鸣”,发雷同视频的时候进展可以马赛克,或许变下音。这段流传甚广的视频让她很拮据、很欠好意思,随后的《哭女一刀》文也让她蒙受了好多漫骂,群里还有人威胁“要来泼油漆”,这两天她一向精神恍惚、吃不下饭,只想快点竣事这一切。

此前,“呦呦鹿鸣”发布的《致在新房里痛哭的女子》,使用该女子哭诉视频和多张显露绿地装修问题的图片,阅读量超10万。除该篇文章之外,该公家号还发布了四篇关于绿地项目的文章。

前述视频中,一女子背对镜头,向房间里的人哭诉装修问题,并发问称,“这房子能住人吗?”

使用“女子哭房”视频是否侵权?获利是否该分派?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白翔飞敷陈彭湃新闻,从司法角度来说,自媒体“呦呦鹿鸣”的前述行为不组成侵权,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该视频并不属于司法意义上的“作品”。

肖像权角度来说,该视频中似乎并未显现女子的肖像,是以也就不存在损害该女子肖像权一说。

而从著作权角度来说,首先需要成立侵权的前提是业主享有对该视频的著作权,涉事业主需要供应本身建造了该视频的证实。

除此之外,享有著作权的前提是该视频系著作权法上的“作品”,然则本案中的视频仅仅对客观情形的拍摄,是对斥地商的装修问题无缔造性的汇编,不相符著作权法意义“独创性”的要求。

前述事件中,自媒体使用了“女子哭房”视频,撰写文章后获得用户打赏。该自媒体获得的打赏是否需要与视频创作者、出镜者共享?

上海合力(南京)律师事务所葛绍山认为,关于文章打赏的获利,读者打赏的不是这个视频而是作者的文章,这在司法意义上属于作者与读者之间形成的赠与合同,视为读者对作者一种片面的赠予。

葛绍山称,经由检索能够发现作者并非只有这篇文章开设了打赏功能,这一点或可解说作者无意经由前述视频资料取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