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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际线男孩”刷屏之后,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什么?(2)

2018-09-01 10:00:09 网络整理 阅读:116 评论:0

新形势新要求 诉调对接正当时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完成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4.6万余件,涉及金额110亿元以上。其中,2017年全国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共受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5834件,涉及金额13.07亿元,业务量稳步攀升。

实际上,早在2015年,《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的出台就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明确提出,要“坚持民生导向、源头治理,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体系”。

据了解,全国已有12个省(区)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部门文件形式出台了价格争议调解办法,包括河北、陕西、黑龙江、吉林、山东、福建、浙江、湖北、江苏、安徽、广东、内蒙古。其中,2017年,江苏、陕西两省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了调解办法,江苏、河北、山东、福建等省分别和综治、司法、法制等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工作。

不过,当前,因价格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数量急剧上升,逐渐成了法院不能承受的审判之重。同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面临价格争议双方共同主动申请调解的还不够多,社会影响度不够大,对当事人约束力不够强等难题。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江苏省调研采访时了解到,一方面,诉调对接立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可以补充当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短板和不足,给当事人更多的可自主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另一方面,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融入法院诉讼活动,为优化配置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资源,扩大调解范围,高质量推进调解工作建立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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