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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富豪们如何管理自己拥有的巨额财产?(3)

2018-09-10 21:51:05 网络整理 阅读:99 评论:0

2018年7月10日,高传捷做客中国慈善联合会与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共同主办的“善客沙龙”,开讲《慈善信托及慈善财产保值增值》。他为慈善组织工作人员、信托从业者、媒体记者提供了慈善信托知识普及、发展沿革、实务操作、行业前景、政策解读、风险防范、财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专业指导。

在高传捷看来,慈善信托目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相比英国、美国等慈善信托成熟、稳定的国家,中国的慈善信托还有一个从“小婴儿”到“巨人”的成长的过程,不仅需要社会大众提升对慈善信托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也需要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要跟上。目前来看,虽然有了《信托法》、《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慈善信托的规制,但在现实操作中仍有“空白点”。

慈善信托实施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公益慈善信托制度在中国建立多年,始终“叫好不叫座”,处境尴尬。

回首中国对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的立法推进,高传捷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早在22年前的1996年,人大..就做出了建立我国公益信托制度的决定;2000年,..批准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准许信托公司提供公益信托服务;2001年,..通过了《信托法》,再次确认公益信托;2016年..全体会议通过《慈善法》,又一次明确慈善信托的规定,并确定慈善组织、信托公司向社会提供慈善信托服务。四次批准公益慈善信托,四次批准信托公司作为公益慈善信托的服务主体,并增加了数量更多的慈善组织从事慈善信托活动,体现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对利用信托制度发展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视。”

2017年7月26日,银监会、民政部颁布的《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国家鼓励发展慈善信托,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这一条与2001年生效的《信托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相似,一致表达了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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