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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被冻结后如何找回票款的3个新方法

2018-09-30 12:55:02 网络整理 阅读:92 评论:0

银行承兑汇票被冻结后如何找回票款的3个新方法,在再也应用票据承兑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遇到被冻结的票据如何找回票款,企业该如何解决呢?

银行承兑汇票被冻结后如何找回票款的3个新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被冻结后如何找回票款的3个新方法

举个栗子:

A公司是出票人、B公司是收款人、H银行是承兑行。B公司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背书转让给F公司,汇票到期后,F公司向H银行解付时,H银行告知承兑汇票的票款被公安机关冻结。

所以被冻结,是因为票据从C公司流转到D公司的过程中,D公司涉嫌诈骗,且已经被刑事立案,故而公安机关通知承兑行冻结票款。

假设上述案例中,F公司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取得汇票,那么依法F公司享有票据权利,票款就应当归F公司享有。

可是银行却以被公安机关冻结为由拒付。

那么这种理由是否成立?

作为持票人的F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获得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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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检察院等司法单位是否有权 利冻结承兑汇票的票款?

冻结承兑汇票票款时,通常冻结机构会向银行发出《冻结汇款通知书》,冻结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24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首先,该条规定可以冻结的财产必须是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而不是其他人的财产。汇票具有很强的流通性,虽然犯罪嫌疑人曾持有汇票,但是不等于犯罪嫌疑人一直持有,他人完全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再次取得汇票,并享有票据权利。因此,如果汇票一直在犯罪嫌疑人手中,有关机关冻结尚且说得过去,如果汇票已经流转,那么再行冻结,必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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